怎么补办出生证明,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


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一、出生证明—补办证明:申请人(父或母)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证明 , 例:我村村民某某某 , 其妻某某某 , 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地方生育一某孩 , 户口未报 , 请给予补办出生证 。 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
二、出生证明—补办的机构: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 , 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 , 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
三、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 , 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
(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4)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 , 同时登记备案 。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 , 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 。 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 , 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弃婴 , 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不见了怎么补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 , 登报申明;第二 , 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 , 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 , 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 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 , 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 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 , 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 , 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 。 若不是父母 , 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 。 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 , 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 同时登记备案 。

上海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上海的市民如果想补办出生证明 , 首先登报申明原证明作废;之后带着相关的证件(如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结婚原件)到上海市妇幼保健院补办即可 。

1、在上海的主流媒体如《新民晚报》、《东方早报》等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

2、办理人准备相关证件(如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结婚原件)到上海市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证明 。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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